分享丨成都全市依法打击涉疫情刑事、行政案件31起,附案例→
截至2020年2月9日17时,成都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打击涉疫情刑事、行政案件31起 ,其中刑事案件7起、刑事拘留9人,行政案件24起 、行政处罚25人 。

月9日,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通报一起侵犯公民隐私案件,王某因转发涉及疫情人员隐私信息被行政处罚。案件经过:2020年12月7日23时许 ,24岁男子王某在微博转发一张包含“成都疫情及赵某某身份信息、活动轨迹”的图片,导致他人隐私被严重泄露,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南京案例:7月26日至28日 ,沈某某(39岁)、张某某(31岁) 、王某(31岁)3名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协助多名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人员逃避离宁查验点检查并离开南京,先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刑事拘留。
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于5月31日上午在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望湖路正式挂牌成立 。

震惊!抗疫期间又现伤医事件,一女医生被刀捅伤!丨医法汇
〖壹〗、020年3月19日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发生一起暴力伤医事件,血液净化室主治医师汤某在为患者做透析准备时被患者王某某持刀刺伤,近来汤医生生命体征平稳但未脱离生命危险 ,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件经过2020年3月19日中午12时45分许,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血液净化室主治医师汤某在为患者王某某做透析准备时,被王某某趁其不备持刀刺伤。
〖贰〗、据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说明通告获悉 ,2021年5月17日14:20分左右,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特诊科发生一起暴力伤医事件 。1名男子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抽刀捅伤正在出诊的耳鼻咽喉科主任卢永田,伤及肝脏等重要脏器。
科学理性冷静!疫情谣言是魔鬼,我们不能让其疯狂肆意
面对疫情谣言 ,我们应保持科学理性冷静,依法严惩相关犯罪行为,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具体阐述如下:谣言的危害: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 ,谣言如同魔鬼一般,不仅会扰乱公共秩序,造成社会恐慌 ,还会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
技术层面:利用大数据监测谣言传播路径,对高频传播的虚假信息及时辟谣。例如,微信 、微博等平台设置“疫情谣言举报”入口 ,联合权威机构快速澄清。疫情期间,谣言的传播往往比病毒更快,但理性的力量同样强大 。
解决谣言问题的有效对策民众提高甄别能力:民众在面对海量信息时 ,应提高甄别能力和意识,多一份理性和科学。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渠道信息,不轻信谣言,不随手转发、传播未经权威求证核实的信息。可以通过查阅疫情报告的辟谣专刊等方式 ,了解真实的疫情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 、不传谣 。
公安疫情防控工作的舆情风险及应对
公安疫情防控工作的舆情风险主要包括涉疫违法犯罪引发的负面舆论、执法过程中因沟通不当或处置不当引发的误解、以及信息发布不及时或不准确导致的谣言传播等。应对措施包括严查严惩涉疫违法犯罪 、快速打击犯罪并安抚民心、及时开展舆论宣传工作等。
疫情期间舆情事件处理的五点经验包括规范舆情处理人员言行、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强化疫情舆论监测 、加大正面形象宣传力度、抓住第三方权威媒体改善工作方法,具体如下:规范舆情处理人员的言行:疫情防控中 ,不当举措或言行易被放大并遭受舆论攻击,尤其在网友不满情绪积累较多的情况下,情况会更严重。
025年春节期间舆情风险主要集中在交通出行、假期旅游 、市场消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 、应急救援、疾病防控及民生保障八大领域 ,需针对性加强监测预警与应对措施 。具体风险点及建议如下:交通出行领域舆情风险点节后返程客运高峰压力巨大,火车站、机场等枢纽可能出现拥挤踩踏 、安检遗漏等安全隐患。
疫情期间政企单位需通过组建专业监测队伍、利用技术工具、及时回应舆情 、引导民众情绪及加强信息通报等措施做好舆情监测与应对。具体如下:组建专业舆情监测队伍疫情地区应组建由多部门联合的疫情舆情监测队伍,涵盖宣传、网信、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 ,明确职责分工 。
022年两会舆情风险点及舆情应对工作总结2022年两会舆情风险点 企业家代表提案议案引发的网络争议 风险描述:两会期间,来自产业经济一线的企业家代表 、委员们的观点和声音,往往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精准打击涉疫情犯罪,贯彻罪刑法定原则
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指出 ,人民法院在精准打击涉疫情犯罪过程中,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通过典型案例的审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谦抑性:在认定这类犯罪过程中 ,必须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谦抑性 。对于实质上属于合作开采经营的采矿权合作行为,即便其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瑕疵,甚至有违反行政管理法规之处 ,也不宜将其轻易认定为犯罪。
“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江海学刊》1999⑹,P.61~66; “过失犯罪法定刑配置研究” ,《四川大学学报》1999⑹,P.90~97; “量刑情节冲突及其解决的争议问题研究 ”,《中外法学》1999⑷ ,P.120~126; “法定刑配置模式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1999⑷,P.17~26。
比较高检:涉疫情案件努力做到“当日来 、当日转、当日送 ”
〖壹〗、比较高检在疫情防控期间 ,针对涉疫情案件提出了“当日来 、当日转、当日送”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背景与目的: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适应疫情防控需要、克服人员居家隔离等困难,比较高检案管办积极采取措施 ,确保司法办案工作在检察环节的高效 、便捷 。
〖贰〗、比较高检发布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妥善处理涉疫典型案(事)例,旨在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助力疫情防控,同时向社会宣传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引导群众反映涉疫违法线索。以下是详细介绍:发布意义指导工作:有助于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一步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叁〗、推广“湖北省检律衔接平台”,为律师提供在线服务,案件程序性信息发布时间缩短3天 ,办理律师申请事项12571次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涉企案件建立“绿色通道 ”,实现“当日来 、当日转、当日送”。监督立案142件、撤案61件,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99人。
〖肆〗、智慧检务与战“疫”结合:保障办案与防疫两不误应急机制建设: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制定防控方案,依托“10+10+2 ”阵地开展“互联网+党建”培训。科技赋能办案:运用远程提讯 、庭审等手段办理涉疫案件,实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办 、当日送” ,从严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 。